结合近期我国公民在菲出入境遇到的情况,并经与菲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确认,特对我国来菲公民在机场办理出入境手续作如下提醒: ·根据惯例及菲方要求,来菲旅客须订妥返回出发地或前往下一目的地的联程机票,否则将被拒绝入境。
·来菲旅客的旅行证件有效期应在半年以上,否则将影响入境。
·来菲自助游旅客(散客)应提前办妥签证并提供在菲旅行的证明材料,如赴外岛机票订单、酒店住宿订单等,否则将会被视为有滞留不归或非法工作等嫌疑而被拒绝入境。
·来菲旅客应衣着得体,行李适量,来菲目的应与签证内容相符,否则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曾经来菲并被拒绝入境的旅客,再次申请来菲签证前,应根据菲律宾移民法向菲移民局申请资格再审查或向菲驻华使领馆查询确认,否则即便获得签证,仍然不能入境。
·姓名重复率高(含姓名拼音相同)的旅客,可能会因为同名同姓或拼音相同人员在菲黑名单上而影响入境,相关旅客可在来菲前向菲驻华使领馆查询确认。
·持旅游签证来菲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旅客将被认为来菲动机不纯,不准入境(菲方称此类身份证为RUNVISA)。
·菲政府着力加强和改进机场出入境管理,塑造清廉形象,旅客不应向机场官员提供小费,否则将会被视为有行贿嫌疑而被拒绝入境甚至受到起诉。
·根据菲文化传统和宗教习惯,来菲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应态度温和、理性克制、切忌高声大语、言辞过激。
如与菲方官员发生摩擦和争执,会被认为蔑视菲法律法规、冒犯菲政府官员而被限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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