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員皮婭。加耶沓諾(Pia Cayetano)提出法案規範人工智能(AI)在菲律濱的使用,針對不道德使用人工智能制定多項罰則,包括對偽造工作成果將面臨高達200萬披索罰款。
加耶沓諾7月2日的聲明中指出,人工智能雖為菲國帶來機遇,同時也存在風險。
她在法案說明中表示:“這些創新伴隨危險。人工智能系統依賴的數據與模型可能不完整、帶有偏見或遭操控,反映開發者的主觀或商業選擇。這將引發演算法偏見、歧視及人工智能幻覺等疑慮,即系統自信地產生虛假或誤導性輸出。”
法案規定,未經註冊開發或銷售人工智能系統者,將被處以50萬至500萬披索罰款,或6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並吊銷營業執照。
使用人工智能實施犯罪者,則面臨200萬至1,000萬披索罰款,或6個月至12年刑期。
散播人工智能生成假信息者,將被處以100萬至500萬披索罰款,並處3至10年有期徒刑。
法案明訂:“明知是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例如偽造的圖像、新聞報道、代言、語音錄音),卻冒充為人類製作,以達欺騙、操控或商業目的者,將被處以:50萬至200萬披索罰款,或6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或兩者併罰,由法院裁量。”
若法案以現行版本通過,它將規定在科技部下設立國家人工智能委員會。
國家人工智能委員會將對人工智能從開發到監管的所有事務擁有管轄權。
該機構須制定菲律濱人工智能發展路線圖,並維護全國人工智能註冊系統。
國家人工智能委員會還須“會同各行業監管機構進行人工智能系統倫理與永續性審查,確保系統符合社會、環境及世代正義目標。”
法案同時指出,人工智能可能導致勞動力被取替,因僱主可能為節省成本以技術取代員工。
法案要求所有擬採用人工智能系統的僱主,必須制定人工智能職務分類標準,並向國家人工智能委員會提交《人工智能部署影響報告》。
加耶沓諾援引歐盟《2024年人工智能法》作為立法依據之一,該項法律為道德使用人工智能提供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