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中年华男涉诱奸15岁少女案,被告今日在马来西亚麻坡地庭面控时认强奸罪,被判坐牢5年以及鞭笞一下。
46岁的被告吴世龙(译音)今日押往麻坡第二地庭面控,并在华裔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于法官莎雅妮面前俯首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7月26日在峇株巴辖皇子城的一间民宿内,诱奸一名15岁华裔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于4天前被控上麻坡推事庭时,精神状态欠佳无法应对庭审,并表示不明白控状内容,因此推事将案件展延至今日于麻坡地庭审理。
患有高血压以及心脏病的被告在求情时,多次表示懊悔且承诺不会再犯,同时以经济不稳定以及自身健康为由,请求法官能够始予轻判。
惟主控官迪雅娜副检察司表示,被告触犯性侵未成年少女的严重罪行,将令受害者留下无法抹灭的阴影,因此要求庭上施予重刑。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受害少女是在3个月前通过社交媒体与被告结识并交往,少女在7月23日由祖父送往甲洞宜信花园学校后与家人失联,与被告乘车离开吉隆坡,并投宿在峇县皇子城的民宿内。
隔天晚上,受害少女因情绪不稳定而用小刀划伤左手腕,被告担心少女自杀而上前安慰,在前者情绪稳定以后,被告要求与少女发生性关系。
受害少女在家人报警5天后于峇株巴辖被寻获,并确认安全无恙,被告则在中江警局附近遭逮捕;而少女在医院为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她的私处有撕裂的痕迹,并证实少女因精神问题需要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