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湖南岳阳消息,一名公安民警因盗取犯罪嫌疑人价值约2098万元人民币的虚拟货币被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该民警颜某某曾在公安系统在编,2019年初被抽调参与侦办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案件中涉及大量虚拟货币资产。
在办案过程中,颜某某接触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廖某等人的手机和手提电脑,从而获取虚拟货币账户及密钥。他并未按规定上报专案组,而是偷偷删除手机中的密钥信息并上交设备,试图掩盖作案痕迹。2019年5月底调离专案组后,颜某某开始实施盗币计划,并将盗取的虚拟货币用于继续炒币操作。
案件侦破后,法院依法判处其11年有期徒刑、罚金50万元,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曾穿警服的他,将由此踏入漫长牢狱生涯。
随着虚拟货币在国内外的快速发展,监管空白和技术门槛使其成为犯罪分子和内部人员利用的灰色空间。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到大量虚拟资产,既存在侦办价值,也带来潜在风险。此案凸显了内部监管和办案规范的重要性,也提醒执法机构在操作数字资产时必须严格遵守制度,防止职权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