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14日)晚上发文告说,三名年龄介于26岁至41岁的男子,涉嫌抵触洗钱、伪造文件和妨碍司法公正等罪名。
第一名嫌犯是26岁的中国籍男子。他曾在本地一家外资银行担任客户经理,当时的客户包括洗钱案的两名罪犯苏宝林和王水明。
调查显示,2020年12月前后,这名男子涉嫌教唆苏宝林签署虚假的贷款协议,用以欺骗另一家银行,关于苏宝林银行户头钱款出处。他还被指在同年12月15日代表苏宝林,收取48万1678元的现金,但无法确切说明钱款来源。
2021年4月19日至25日,这名男子还涉嫌伪造一份贷款文件,欺骗他任职的银行有关王水明的钱款来源,并得以将3月29日的99万9980元存入王水明的银行户头。
这名男子将被控10项罪名,包括抵触伪造文件、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妨碍司法公正和提供假口供。
第二名嫌犯是35岁的中国籍男子。他同样是本地一家外资银行的前客户经理,客户包括林宝英。他被指从林宝英处收到一份经过多处修改的伪造税务文件,然后协助她提交给银行,以便在瑞士开设银行户头。
第三名嫌犯是41岁的新加坡籍男子,他是苏炳海的前私人司机,后者目前被警方通缉。他涉嫌对警方说谎,指苏炳海没有留下任何贵重物品。
这起洗钱案在去年8月被侦破,涉款达30亿元,被捕的九男一女被控后都不得保释,定罪服刑后已全数驱逐出境,禁止再入境新加坡。法院共充公他们约9亿4400万元的非法资产,警方还对另两名涉案者苏永灿和王火强发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