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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陈巨龙撤案诉求被菲最高法院驳回,目前在逃中!
2026-4-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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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菲律宾司法再出重磅终审判决,深陷特大违禁药品走私案的华人商人陈巨龙,想要撤销自身涉案指控的全部法律诉求,正式被菲律宾最高法院全盘驳回,所有翻案希望彻底破灭,而这名涉案华商目前依旧处于在逃状态,始终未能归案受审。


此次最高法院给出的驳回理由十分明确,陈巨龙提出的申诉缺乏站得住脚的实质依据。在本次终审判决中,最高法院完整维持了地区法院、上诉法院此前所有的审理裁定,同时明确指出,陈巨龙在案件流程上存在明显程序瑕疵 —— 按照菲律宾司法上诉规则,当事人想要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理应先向原审审判法院提交重审申请,而他完全跳过了这一法定前置步骤。


法院在裁决书中直言,本案不存在任何可以破例绕过常规司法程序的充分理由。正如此前上诉法院审理认定的那样,陈巨龙始终无法举证自身的各项主张,单凭这一点,他提交至最高法院的所有请愿申请,就理应全部驳回。


本次判决书由大法官玛丽亚・菲洛梅娜・D・辛格主笔撰写,最高法院正式确认了上诉法院 2018 年 8 月的裁定、2019 年 1 月的各项决议,同时也认可马尼拉地区法庭 2018 年 2 月下发的各项司法指令。在此之前,两级法院早已接连驳回陈巨龙想要撤销毒品相关指控、撤销个人逮捕令的全部申请。


面对最高法院,陈巨龙此前曾极力为自己辩解,他声称马尼拉地区法庭受理的第二起针对自身的刑事案件,本身属于违规立案,该案和 2017 年司法部专项工作组联合决议内标注的案件本质为同一桩。除此之外,他还控诉检方存在刻意挑选法院诉讼的行为,当初案件最初立案地为描仁瑞拉市地区法庭,该法院以无管辖权驳回指控后,检方又另行向马尼拉地区法庭重新起诉,本身不合规矩。


针对这套说辞,最高法院也一一给出了明确回应。法院核查卷宗后确认,马尼拉这起后续案件的起诉文书,签字检察官正是当年参与 2017 年联合决议的同一批司法人员,同时文书也具备检察总长的正规审批流程。


换言之,本次重新起诉全程由具备合法办案权限的官方人员发起,程序完全合规,检方换法院重新立案的操作,并不构成所谓的择地诉讼、挑选法庭。法院进一步解释,检方后续转至马尼拉法院立案,仅仅是遵从了前序法院无管辖权的裁定,选择具备合法审理权限的法庭推进案件,完全符合司法办案规范,根本不能作为撤销案件的理由。


公开资料显示,陈巨龙本身是国际货运物流企业鸿飞物流集团总经理,主营国际海陆货运代理业务,却背地里牵涉进特大跨境违禁品走私黑产。回溯整起大案源头,国家调查局、菲律宾海关此前曾联合突击清查马尼拉境内一个大型毒品团伙仓库,现场查获五只木箱,箱内大型金属罐体中藏匿总计超 602 公斤冰毒(冰毒),涉案货值高达 64 亿比索。


案件案发后,多名涉案人员当场落网,其中就包含海关内部中介马克・鲁本・塔古巴二世。检方当即对所有涉案人员提起刑事公诉,案件全程由马尼拉地区法庭审理。


2024 年 9 月 12 日,法官阿尔玛・克里斯皮娜・B・科拉多 - 拉科尔特已对该案部分到案被告作出重刑宣判。塔古巴、艾琳・梅・沓达、菲德尔・阿诺什・李、董一哂四人罪名全部成立,触犯菲律宾《海关现代化和关税法》多项重罪,涵盖非法进出口、货物虚假申报、低报货值等多项违法行为。


最终四人每人每项罪名均被判处20 至 40 年无期徒刑,且单一项罪名就要缴纳 5000 万比索高额罚金,刑罚力度极重。


法官同期在判决文书中明确标注,本案尚有多名涉案人员依旧在逃,始终未被抓捕归案、未能到庭接受审讯,名单除了陈巨龙之外,还包括陈一民、朱明俊、李光锋等多名涉案人员。


如今最高法院终审尘埃落定,彻底封死了陈巨龙翻案的所有司法通道。对于目前依旧潜逃在外的一众涉案人员而言,本次判决也释放出极强的信号,过往的司法申诉路径已然全部关闭,只要后续一旦入境、行踪被排查锁定,就会立刻被执法部门抓捕,承担相应的严厉刑责。结合近期菲律宾海关、移民局针对涉案华人、跨境走私灰产的全域严查态势,在逃人员后续的生存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被持续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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