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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这7人限期回国!附照片!
2024-9-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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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潼关县公安局关于对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公开劝返的通告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境外人员应主动于2024年9月1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或潼关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报备。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境外人员见到此通告后,应立即入境回国,主动联系户籍地所在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

四、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联系或举报电话:0913-3818723/381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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