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法官也在审讯中,判处2名中国籍员工每人罚款1万令吉,因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4)条文(逾期逗留)。
一名印尼籍员工被罚款800令吉,因抵触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违反入境准证条规)。
此外,4名印尼和1名缅甸籍员工,则被判监禁2至4个月,因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3)条文(没有合法入境准证)。
槟移民局执法组是于8月期间,拉队到槟岛一家购物商场的餐馆,展开上述突击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