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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税务局澄清:数字服务增值税并非新税种
2024-10-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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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税务局(BIR)于周四明确表示,针对本地和外地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的12%增值税并不属于新税种。BIR局长罗密欧·鲁马圭(Romeo Lumagui Jr.)指出,第12023号共和国法案(RA No. 12023)确保本地数字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同样适用于外国数字企业。

这一新法案涵盖在线广告、数字订阅服务及其他电子服务,旨在为本地实体企业与数字服务提供商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预计在未来五年内,该法案将为国家带来约1050亿菲律宾比索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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