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老挝华潘省人民法院通报,华潘省一审人民法院决定有条件释放华潘省旺隆中心监狱内的13名囚犯(女性3人),其中包括7起毒品案件和6起盗窃案件涉案人员。上述13名囚犯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痛改前非,在行为上已经做出改变,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思想上尊重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狱内成为典型、榜样。
6月19日,老挝华潘省人民法院通报,华潘省一审人民法院决定有条件释放华潘省旺隆中心监狱内的13名囚犯(女性3人),其中包括7起毒品案件和6起盗窃案件涉案人员。
本次的提前释放是经过慎重考虑及层层考核后作出的决定,充分考察他们在监狱内的行为、思想改造情况
上述13名囚犯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痛改前非,在行为上已经做出改变,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思想上尊重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狱内成为典型、榜样。
目前这些人员已经刑期已满三分之二。因此,华潘省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释放部分囚犯,让他们有机会重返社会,提高自己,不再做违法犯纪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