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珍俞巴市政府已颁布禁令,明令禁止民众使用、制造、分销和销售任何烟花或烟火装置,旨在“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免受其有害影响”。
市政府表示,违反禁令者可能面临1000披索的罚款或监禁1个月。第二次违规将处以3000披索罚款或监禁6个月,而第三次或以上将面临5000披索罚款或监禁六个月。
此外,根据新颁布的市令,该市还全面禁止使用改装摩托车排气管道、扩音器和其他可能发出巨大噪音的设备。
地方政府表示,只有在获得地方政府单位、菲律宾国家警察和消防局的适当许可并遵守相关协议的情况下,社区才能进行烟花表演。
在奎松市,地方政府正在严格执行新年期间的“全面鞭炮禁令”。市政府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鞭炮,而烟花和烟火装置只能在指定的“烟花区”内使用。
违反规定的居民可能会面临5000披索的罚款和监禁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