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2023年,无锡市两级法院成功审结了一宗涉及荐股类电信诈骗的案件,其中涉案人员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法院审理,李某与他人合谋,前往柬埔寨金边一家酒店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并组成了一起股票诈骗犯罪集团。
该诈骗团伙通过微信群引诱股民,设立多个小组,由各小组组长假冒专业指导老师,向股民推荐股票并发布由业务员充当“水军”鼓吹指导老师水平。他们谎称与老师一同炒股盈利颇多,并发送由“王某”冒充指导老师直播炒股的链接,吸引股民加入直播间收听指导老师讲解股票知识。
“王某”自称成功炒数字货币、欧洲平均工业指数并盈利,引诱股民跟炒数字货币或者欧洲平均工业指数。后来,“王某”以指导老师身份,利用事先了解的数字货币或者欧洲平均工业指数走势,故意引导被害人正向或反向买卖,前期刻意让被害人盈利,后期故意导致被害人亏损。
在2019年2月至7月期间,作为团队老板的李某伙同他人采用上述诈骗手法,共计骗得被害人人民币11700余万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对其余两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三年六个月,并处以相应罚金。此判决旨在严惩股票诈骗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该案是2023年12月26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无锡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个,为此,无锡市出台《全市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对于非法偷越国边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架设跑分平台、利用虚拟货币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所得行为的惩治力度。
两级法院充分结合案件办案经验,对于发现的行业管理短板和社会治理漏洞,适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及时消除隐患、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切实推进齐抓共管、源头治理。出台的《无锡市涉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则健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会商机制,不断完善公安、检察、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体制机制。
与此同时,无锡法院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在涉案财产的定性、定量及追缴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财产处置具体准确、便于执行,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