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经过近一个月的审理,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对万盛发集团及西贡股份商业银行(SCB)案件作出判决。前万盛发集团董事长张美兰被判无期徒刑,其他33名被告则被判处2年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张美兰因涉及“欺诈骗取财产”、“洗钱”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三项罪名被判无期徒刑。SCB前总经理张庆黄被判23年,西贡半岛公司前副总经理阮芳英被判16年,Acumen管理集团前总经理郑光功被判15年。
此外,武晋黄文(SCB前总经理)被判17年,阮友校(Times Square投资股份公司前副总经理)被判12年,阮英诗(越南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发展集团前总经理)被判9年,裴英勇(SCB前董事长)被判10年,陈氏美蓉(SCB前副总经理)被判14年。
涉及“欺诈骗取财产”的其他被告分别被判5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因“洗钱”罪名被起诉的朱立基(Times Square前董事长,张美兰的丈夫)被判2年,其他涉及“洗钱”的人员也被判处2年6个月。
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及其修订版,法院要求张美兰向35824名受害者赔偿总额达30,081,509,700,000越南盾(约合86亿元人民币)。此外,法院将依法处理与案件相关的物证及扣押资产。
早在2024年4月11日,张美兰因“行贿罪”被判20年,同时因“违反银行活动相关规定”被判20年,以及因“贪污财产罪”被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她的最终判决为死刑。
公诉书显示,张美兰创建了由1000家子公司和合资公司组成的万盛发生态系统,并将其交给家人管理。尽管她未在SCB任职,但却持有该银行85%至91.5%的股份。她及同案犯伪造贷款文件,从SCB银行提取资金,累计骗取304万亿越盾(约932亿元人民币),并导致银行目前未能偿还该款项,产生了超过129.4万亿越盾的利息。
此外,张美兰还因向越南国家银行督察组行贿以掩盖其及SCB的违法行为而被控“行贿罪”。同时,她也是涉及阮高志案件中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