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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运署暂停执行二手车登记罚款规定
2024-10-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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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陆运署(LTO)宣布暂停执行对二手车买卖双方因未及时向政府登记交易而处以罚款的规定。10月23日,陆运署负责人维格·敏洛萨(Vigor Mendoza II)签署备忘录,暂缓实施第VDM 2024-046号行政命令,该命令要求现有登记车辆的所有权立即转让。

备忘录指出:“为更好地澄清相关条款,并给予公众更多时间遵守规定,同时扩大资讯传播的覆盖范围,行政命令的生效日期将延后,直至另行通知。”敏洛萨还指示陆运署执行主任考虑其他利害关系者的建议,起草修订后的VDM 2024-046号命令并提交审核。

第VDM 2024-046号命令原于8月30日发布,要求二手车卖方在车辆转售后5天内向陆运署报告交易,新车主则需在20天内办理所有权转让。不遵守规定的买卖双方将面临2万比索的罚款。

在暂停执行命令前,参议员拉菲·杜弗(Raffy Tulfo)于周三在参议院公共服务委员会听证会上,对陆运署在VDM 2024-046号行政命令的推广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质疑。杜弗表示,陆运署应发布修订后的命令,并进行充分的信息传播,以避免公众的误解。他还要求免除命令生效前转售车辆的车主的罚款。

杜弗在周四的声明中称:“这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我将继续关注修订进展,确保最终的行政命令具有清晰的执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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