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应主动于2024年2月29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回国前7天主动联系官桥派出所或户籍所在村(社区)委会报备入境,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回国(官桥派出所联系电话:0595-23322039)。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非法滞留境外人员的家属,应主动配合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四、未在通告名单中的非法滞留境外官桥籍人员,勿心存侥幸,应尽早回国,争取宽大
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
附:官桥籍非法滞留缅甸、柬埔寨、菲律宾、老挝、马来西亚、泰国、阿联酋、土耳其等八国人员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