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革職的丹轆省曼曼社社長郭華萍週二對於其在描仁瑞拉市地區審議法院所面對的貪污控案,聲訴無罪。
據描仁瑞拉市地區審議法院第二八五法庭的發言人拉嘉示律師說,郭對於她被控違犯共和國第三0一九號法律,聲訴無罪。這次郭係藉由視頻會談作此聲訴。
下一次的聽證會訂於十一月二十二日舉行,屆時將提出證據。
在下一次的聽訊,郭不必出庭,因之前她放棄她在提交證據的出庭的權利,這是描仁瑞拉市地區審議法院所指出的。如此,她仍被拘禁在巴石市獄的婦女宿舍。
郭於九月向該法院繳交菲幣五十四萬元的保釋金,但她仍然需要被拘禁。
當局認定郭實際上為華籍郭華萍其人,郭亦在巴石市一家法院面對人口走私控案。(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