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在某直播平台年度盛典主播PK期间,头部主播李某的直播间内,网名“大哥”(化名)的人在直播间里频频打赏,打赏金额有数百上千万元之多。奇怪的是,经过平台抽成之后的打赏款项在进入主播李某账户后不久,又回到了“大哥”的手里。
近年来,直播平台打赏机制成为了不法分子转移赃款的一种新渠道。2月2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系列案。日前,该院以涉嫌洗钱罪对某平台主播李某、王某、贾某、方某四人提起公诉。
在直播间疯狂打赏
2021年7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集资诈骗案。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于某(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设立Z集团等多家关联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采用广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高额年化收益,通过线下门店向不特定公众销售融资租赁收益权拆分类理财产品,非法募集资金12亿余元,未兑付本金7亿余元。
从被害人(即投资人)处,检察官得知,大量投资款通过直播打赏的方式流入了一个知名直播平台。通过审计资金流向,一些短期内高频次、大金额的打赏,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锁定了包括平台头部主播李某在内的4名主播。
李某和于某相识于2018年。当时于某以“大哥”的名义在李某的直播间里打赏,后跟李某成了朋友。还认识了同一个直播平台的主播王某、贾某、方某。
在密切交往中,李某等人逐渐对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心知肚明。但他们不仅置若罔闻,反而当起了“洗白”集资诈骗犯罪所得的“掮客”。
2018年至2020年中,李某等四人通过在直播期间接受打赏的方式收取赃款,并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洗兑打赏资金,以此为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赃款。
如此,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直播间里疯狂打赏,再通过主播转账、汇款的方式“回流”到自己手中,从而洗白了赃款;而平台主播从中挣到了流量和人气。
打赏活动成为洗钱通道
2022年1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制发追诉函。2022年6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6月,该案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长达两年多的取证、固证,2023年12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对4人提起公诉。3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其中1人退赔全部赃款,2人退赔绝大部分赃款。
建议平台纠正“打赏返现潜规则”
直播打赏资金“回流”是直播主播间一种默认的潜规则,主播为了留住在直播间里花钱豪爽的大客户,或是为了获得更多打赏博取关注度,与打赏者约定按比例返还打赏收益。
同时,直播平台上还出现了一种倒卖平台币或代充平台币的“币商”职业,由于平台对大量购币的“币商”没有审核机制,使“币商”也成为打赏行业的灰色地带的一环,用户、主播及其工作室均可通过向币商直接购买数百万元平台币或打赏礼物的方式逃避监管。
2023年12月,在审查起诉的同时,浦东新区检察院针对涉案直播平台及其经营主体公司在制度漏洞、监管不严等问题,与该经营主体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一同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
目前,涉案直播平台与公司正在合规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