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1697共和国法,电动汽车必须行驶在由地方政府部门确定并经交通部批准的路线上。据悉,技术工作组已开始调查首都区的交通问题,其中包括电动汽车的使用情况。
此前,大岷发展署宣布,将于4月15日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在首都区主要道路上行驶。此外,根据规定,驾驶轻型电动汽车的个人必须持有驾照,并且他们的电动车必须进行登记。然而,政府至今尚未就禁令的实施细节做出最终决定。
内政部长表示,任何驾驶时速在每小时26公里至56公里范围内的电动汽车的个人都必须强制执行车辆登记和驾驶执照。
然而,陆运署表示,他们尚未制定要求全国范围内电动汽车驾驶员持有驾驶执照的具体指导方针,并表示他们仍在与各利益相关者就此事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