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國家警察週一警告,商店老闆不要出售非法鞭炮。
在記者會上,菲國警發言人警察準將法哈多 (Jean Fajardo) 表示,違反規定的店主,可能會面臨取消許可證,沒收鞭炮的情況。
她說: ”如果非法燃放鞭炮的實體店被抓獲,可能會被吊銷許可證,當然,他們的鞭炮也會被沒收。”
她補充道: ”我們對實體店的網路巡查和抽,查是持續進行的。鞭炮必須有菲律賓標準標誌,這意味著它們已經通過貿易工業部的品質檢查。我們還發布禁用煙火清單。”
對於網路銷售非法鞭炮的問題,法哈多表示,菲國警反網路犯罪小組(ACG)自12月6日以來一直在採取行動。
ACG稱,迄今為止,在三場行動中,共查獲541枚非法鞭炮,價值14,370比索。沒收的大部分物品,是 ”五星”,共 500 件,其次是 kwitis,共 80 件,還有 “軟糖”,共 50 件。
根據第28號行政命令和第7183號共和國法案,菲國警列出總共28種禁止燃放的鞭炮,包括watusi, piccolo, 五星, pla-pla, lolo thunde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