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民商法》修正案于周三正式生效,该修正案允许LGBTQ+伴侣在配偶通奸时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这一改变旨在确保所有性别的平等权利。
此次修正案是根据宪法法院去年6月18日的裁决做出的。法院认为,《民商法》第1523条的旧版本存在性别歧视问题:
- 旧法律允许丈夫起诉妻子的情人,不论其性别,但仅允许妻子起诉丈夫的女性情人。
- 宪法法院裁定,这一规定歧视女性,违反了宪法第27条关于保障性别平等的规定。
内阁在周二会议上获悉该修正案即将生效,并确认其于次日正式施行。修正案对《民商法》第1523条进行了更新,不仅涵盖LGBTQ+伴侣,还将原有的“丈夫”和“妻子”一词统一改为“配偶”,以体现婚姻平等。
修订后的条款具体规定:
- 离婚赔偿权
- 当法院根据第1516条(1)项的理由准予离婚时,一方配偶可向另一方配偶、第三者(包括接受赡养、抚养或有婚外情的人)要求赔偿。
- 婚外情赔偿权
一方配偶可向与其另一方配偶有婚外情或公开关系的人提起诉讼并索赔。 - 特殊限制
若一方配偶同意或共谋另一方配偶的行为,则无权要求赔偿。
此次修正案进一步保障了LGBTQ+伴侣的平等权利,将其纳入婚姻保障范围,体现了泰国在性别平等和婚姻平等领域的立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