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土耳其籍被告王水明面对22项指控,其中包括18项伪造文件和四项涉及贪污、贩毒以及严重罪行的控状。他在国家法院认罪,但法官还考虑了其他控状。
国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诗里巴蒂表示,王水明涉案金额约为240万元,这些罪行对新加坡的经济和金融系统造成了影响,因此判决必须起到震慑作用。法庭还发现,王水明持续使用伪造文件以掩盖其洗钱活动。
此外,王水明曾18次撒谎并改口称资金来源是赌博和在菲律宾的房地产投资收益,但没有证据证实这一说法。
考虑到王水明的认罪态度和上交了近九成的被起获资产,法官最终判处他13个月又六周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