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最高法院近日强调,政府机构在制定媒体认证规则时,不应侵犯宪法赋予的言论、表达和新闻自由权利。
根据2024年9月13日的裁决,最高法院全庭驳回了记者对前海关总署专员Rozzano Rufino Biazon提出的禁令请求。法院认为,该申请已失去实际意义,因为2011年的相关备忘录早已被撤销。
尽管如此,法院依然强调,政府部门的媒体认证制度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执行,不能成为限制记者权利的工具,任何约束都必须基于正当理由。
副法官Jhosep Lopez在裁决中写道:“无论政府出于何种理由制定媒体认证规则,这些规则都不得以不必要的方式侵犯合法新闻工作者的权利。”
菲律宾海关局此前发布新规,要求所有申请报道海关事务的记者提交详细材料,包括申请表、公司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文件、个人国税局(BIR)身份证明等。此外,该规则还要求所有采访须提前安排,以避免影响公务。
然而,多家媒体团体,包括“三媒体协会”和“海关媒体协会”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些规定实质上构成了新闻审查和事先限制,严重侵犯了言论和新闻自由。请愿者们还指出,记者道德规范属于行业自律范畴,不能通过政府文件上升为法律强制执行。
法院在裁决中重申:“政府在推进重大利益时,不能以此为借口侵犯言论自由。任何对新闻自由的非法干预,都将被视为违宪并被撤销。”
最高法院还回顾了2024年的一项请愿案,该案质疑总统通讯运营办公室(PCOO)禁止新闻机构Rappler及其记者报道时任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的公开活动。法院当时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复杂事实问题,无法直接裁决,但同时重申了新闻自由的重要性。
此次裁决被视为对政府部门的一次重要提醒,即媒体认证规则应基于合法性,而非成为控制新闻报道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