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霄
當菲律濱士兵在仁愛礁非法“坐灘”的“馬德雷山號”軍艦上點燃垃圾時,升騰的黑煙不僅污染著南海的天空與海洋,更暴露了一個長期踐踏國際法與生態倫理的殘酷真相——這場持續26年的包括垃圾焚燒在內的生態破壞鬧劇,不僅嚴重違背國際公約,更對南海生態環境與現場人員健康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是對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的公然蔑視和對人類良知的公然挑戰。
焚燒下的“生態恐怖主義”
《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附則五規定,塑料垃圾嚴禁在海洋環境中處理,其他垃圾須經粉碎後於遠離海岸至少12海浬處排放。然而,菲方長期在仁愛礁潟湖內焚燒含塑料、橡膠的生活垃圾,直接違反公約核心條款。更惡劣的是,焚燒產生的二噁英、多環芳烴等劇毒物質,通過海風擴散至周邊海域,形成持續性污染。
根據歷史記錄和衛星監測,菲方長期在甲板上實施垃圾焚燒,這種在潟湖半封閉海域焚燒和遺棄生活垃圾及建築材料的週期性活動,事實上極大的加劇了污染的滯留效應,仁愛礁的生態破壞遭到進一步惡化。
中國自然資源部南海生態中心2024年報告指出,包括焚燒和遺棄產生的持久性污染物導致仁愛礁珊瑚覆蓋率大幅下降,魚類種群銳減,生物多樣性遭到不可逆破壞。且潟湖沉積物中微塑料含量顯著升高,造成長期生態隱患,將會通過食物鏈逐步轉移到人類社區,危害人類生命健康。
中方公佈的科學調查向全世界揭露了菲方坐灘船隻長期直接向潟湖大量傾倒垃圾造成的惡劣影響,也陸續披露了在仁愛礁海域打撈起的帶有明確菲律濱標識的塑料垃圾等,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對菲方違法行為造成了巨大壓力。
然而讓人震驚的是,菲方卻採取改頭換面的“改良方案”,加大了船上垃圾焚燒的頻率和規模,企圖規避批評和逃避國際責任。科學研究早已證明,焚燒釋放的毒性物質總量較傾倒模式增加超過數倍。2月28日在仁愛礁非法“坐灘”的馬德雷山號上冒出的濃濃黑煙,徹徹底底暴露出菲律濱“偽環保”面具下的生態恐怖主義本質,不止愚昧無知,而且做賊心虛。
濃煙裡的“人道主義災難”
焚燒垃圾不僅毒害海洋,更在船上製造了一座“移動毒氣室”。現場視頻顯示,在甲板焚燒垃圾的同時,滾滾濃煙的附近人頭攢動。被迫駐守在船上的普通菲律濱士兵,由於長期枯燥無聊的生活折磨,每次都集體在焚燒垃圾的現場聚集圍觀。
然而,根據醫學研究結論,船上人員在長期持續的垃圾焚燒活動中暴露於焚燒產生的有毒氣體中,包括二噁英、多環芳烴等劇毒物質,很大概率會出現神經損傷、呼吸道疾病等健康問題,破壞性風險遠超安全閾值。
這些長期暴露於劇毒物質的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持續吸入劇毒物質顆粒物造成肺癌風險激增;焚燒產生的苯並芘導致記憶力減退、運動失調等神經損傷症狀;二噁英在血液中的富集引發染色體畸變與生殖功能障礙等。
極端惡劣的是,上述污染物質對現場的海洋生物威脅更甚。二噁英導致浮游生物DNA損傷,基礎生物鏈遭到侵蝕;多環芳烴致使魚類卵細胞畸形,經濟魚種幼體存活率暴跌;石斑魚肝臟富集苯並芘,人類食用後會導致不可逆的致癌風險。
菲方正在觸發更加嚴重的國際法
26年來,持續在中國南海仁愛礁海域發生的這種行為不僅違反環保公約,更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92條“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義務背道而馳。
依據《巴塞爾公約》第4條,菲律濱的行為已構成“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可以引發締約國的制裁。這些行為甚至符合《羅馬規約》第8條“致使自然環境遭受廣泛、長期和嚴重的破壞,其程度與預期得到的具體和直接的整體軍事利益相比顯然是過分的”的戰爭罪定義,可以向國際刑事法院起訴菲律濱相關責任人的相關戰爭罪行。
當“馬德雷山號”的毒煙、廢物、髒水和銹跡仍在玷污南海的澄澈天空和湛藍海水,南海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都應該充分認識到:一艘早就應該出現在拆船廠中的二戰古董船甲板上焚燒垃圾的每一縷黑煙,都在拷問人類文明的道德底線。拆除這艘“毒船”,不僅是為海洋解毒,更是為全球化時代的文明正義正名。(作者為國際戰略學者。文章來源:南海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