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選舉日雖然為五月十二日,但當局所訂的禁槍令卻是從正月十二日到六月十一(二0二五年)。
政府為預防發生選舉相關的暴力事件,嚴格實施安全措施,包括禁槍令及設立臨檢站,在實施臨檢站一項規定,值勤的執法人員只能憑眼光而檢查,警察不可打開車輛的行李部及存放雜物的空間,也不可以令搭客下車或實施搜身,本國的選舉期與禁槍令一樣,至今年六月十一日才結束。
自從正月十二日實施禁槍令以來,因違犯此令而被捕者共達一千六百六十二人,其中有一千五百五十八人為平民,其餘為:卅一名安全衛警,十一名警察,九名軍人,九名外籍人士,以及其他的人。
大部分被發現違犯禁槍令者,係在警察因應到現場及警察於巡邏時所逮捕的,自從選舉期於今年正月十二日開始以來,當局共沒收一千六百七十七支槍械。
除了沒收槍械以外,執法人員亦沒收七千二百一十八粒子彈。(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