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所有當選的描籠涯級官員和青年議會 (SK) 級官員,均獲準參加5月12日舉行的中期選舉的政治和競選活動。
選舉委員會在週五發布的第 24-1001 號決議中表示,這些民選官員不受禁止公職人員參與任何黨派政治活動的約束。
它補充說:“選舉委員會決定將民選的村鎮和 SK 官員排除在禁止干預任何競選活動或參與黨派政治活動的範圍之外。”
該決議基於最高法院的裁決,該裁決規定該禁令僅適用於公務員和僱員,不包括民選官員。
選舉委員會表示:“換句話說,憲法禁令並不涵蓋民選官員。”
“有一個限制,即他們不得向下屬索取捐款,也不得讓他們實施《綜合選舉法》所禁止的任何行為。”
另方面,選舉委員會表示,非公務員的政府人員,包括工作訂單(JO)和服務合約(COS)工作人員,也被允許在本次選舉中參與競選活動。
選舉機構指出,此項豁免不會影響他們可能實施的任何被禁止的行為。
選舉委員會表示:“不影響任何人的責任,無論以何種幌子,直接或間接地使用公共資金或金錢僱用 JO 和 COS 工作人員用於任何競選活動或黨派政治活動。”
地方競選活動將於3月28日至5月10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