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的罪犯李神执行了死刑。
主要情况如下:
被告人李神与同案被告人陈某某、黄某某共谋贩卖毒品牟利。2020年6月6日,李神指使陈某某、黄某某在边境地区接取毒品,并安排交易。
次日,,李神指使陈某某将部分毒品转交他人,自己则携带剩余毒品返回,在途中被公安人员截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李神作为主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社会危害极大,且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核准判处其死刑。
在执行死刑前,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安排李神会见了近亲属,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