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时34分,年轻男子A1受Telegram昵称为“万达国际”者招募,原本准备赴泰办理贷款。他在机场与专人D1碰面,对方随即为他购买当晚7时45分飞往曼谷的机票。桃园市调查处与刑大接获地检署检察官指挥,及时于登机前将A1拦下,并尝试拘提D1未果。A1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差点被送去摘取器官。
起诉指出,20岁的陈男在Telegram上使用“万达国际—旺总”“得水如鱼”“一念之间”等12个昵称,与另案侦办的两名男子合作。D1男子使用“银元宝”“顺顺利利”等昵称,卢男使用“八方来财”的昵称,三人共同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诈术诱骗国人离境,让被害人从事法律禁止的工作,甚至摘除器官。
陈男负责在Telegram上以“办理贷款”或“背黄金”等名义招募不特定人士;卢男负责与国外买家联系安排交易细节;D1及其他未查明身份的集团成员则负责交通安排,将被害人送往泰国交给买家。
早在2024年8月5日之前,陈男与D1已开始合作招募。陈男以“一念之间”的昵称,谎称出国办理贷款或背黄金可赚取高额报酬,导致4名男子受骗。随后,陈男指示D1于当日从桃园国际机场陪同4人出境前往泰国,并将他们交由“泰昌园区”的买家。4人进入园区后即遭拘禁、殴打,并被以强暴威胁方式,强迫从事针对美国人的线上交友诈骗。其中两人设法联系家属报警,嘉义警方随后协助处理。
检方指出,陈男与另一昵称为“南北国际—双江”的不明男子涉嫌贩售器官。该男子于2023年11月前在Telegram发布“出差工作”相关讯息,成功招募年轻男子B1。B1误以为是港资企业雇用,准备出国工作。陈男与泰国买家联系后,“南北国际—双江”指示B1于11月7日搭机赴泰等候指示。但陈男与对方因分配利益产生争执,最终未达成协议,B1因此被指示返国。
事后,陈男、卢男及D1另组一线。2024年9月13日起,陈男以“万达国际—旺总”的昵称,在Telegram上谎称可协助出国办理贷款并赚取高额报酬,对A1实施诈骗。经过一个多月劝说,A1误以为可以免费出国旅游并赚钱,于是答应11月15日由陈男派人陪同前往曼谷。陈男将A1信息交给D1,并与泰国买家“元宝”“飞鱼”取得联系。
11月15日早上7点30分,陈男安排一名不知情的白牌车司机,在桃园某便利店接送A1前往外交部领护照,再送至桃园机场。D1于上午10时34分与A1会面,并替他购买当晚VZ-567航班的机票。检警人员于当天下午5点10分赶到机场,在A1出境前将其拦下,并试图拘提D1,惟D1趁隙逃逸。
检方指出,陈男利用Telegram大量招募被害人并接触外国买家,同时也透过该平台与D1、卢男、游男等共犯联系。虽然共犯之间现实中并不认识,也没有明确组织结构与层级,但他们各司其职,从招募、联络买家到送人出国,形成完整共犯关系,其目的均为谋取利益,并非属于有组织犯罪。
陈男涉及使用诈术使人出国从事犯罪行为的罪名,以及两次意图以诈术摘除器官的未遂罪。起诉指出,陈男犯后否认犯行,未主动配合调查,也未供出其他共犯,导致侦办完全仰赖检调机关调查。陈男不符合减刑条件,且在案件中虚构人物“泰小”混淆视听,浪费侦查资源,毫无悔意。
卷证中记载,陈男曾指示将A1交给“拆线”买家,从最初将人送至诈骗园区,到后来发展成准备摘器官,其犯罪行为日益严重。幸好检警及时介入,才未酿成更大灾难。
检察官痛批,陈男家庭正常,父母疼爱,却仍将无辜国人送往海外变成“猪仔”,甚至遭遇摘除器官的危险,行为极为残忍。
检方就三项犯罪事实分别求处5至8年有期徒刑。考虑陈男曾是失踪人口,居无定所,且本案罪嫌重大,部分共犯已遭收押,仍有被害人未查明,建议法院继续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