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2025财年(2024年10月1日-2025年4月18日)期间就业厅对全泰38,734家雇用外国人的机构展开调查,并对1,329家机构做出惩处;累计调查外籍劳工523,706人,分别是缅甸398,493人、柬埔寨70,371人、老挝32,983人、中国9,189人、越南522人和其他国家/地区12,148人,并对2,575人作出惩处。
而在上述数据中,与泰国民众抢工作的有883人,分别是缅甸481人、柬埔寨139人、老挝109人、越南54人、印度24人、中国21人和其他国家/地区55人,而涉及的工作依次是商贩、理发、驾车和按摩;至于违反相关条件被起诉的外国人,则是包括从事商店销售、建筑和体力劳动工作的人。
此外,他进一步表示,赴泰务工人员必须遵循本国法律,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作许可证,且须从事权利之内工作和遵循法律规定条件。
若外国人未持有工作许可证或从事权利以外职业,将被处以5,000-50,000泰铢罚款、驱逐出境和2年内不能申请许可证;而雇主/企业雇用未持有工作证外国人或让外国人从事权利以外职业,将被处以10,000-100,000泰铢罚款9(按人头数计算),屡次违法者将面临1年以下监禁、50,000-200,000泰铢罚款(按人头数计算)且3年内不能再雇用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