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溯至2012年,沃拉育在曼谷驾驶法拉利撞死一名执勤警察后逃逸。但直至2017年警方才正式发出逮捕令,而沃拉育在逮捕令发布前已潜逃至新加坡。
调查发现,2012至2017年间沃拉育仍能自由出入境泰国,导致超速、肇事逃逸等多项指控因超过追诉时效而失效。
目前仅剩"鲁莽驾驶致死"一项罪名尚在追诉期内,该罪名时效至2027年。
2024年8月,泰国检方在国家反贪污委员会要求下,对包括前副检察总长纳德(Nate Naksuk)和前资深检察官柴纳隆(Chainarong Sangthongaram)在内的8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经审理,法院于2025年4月认定纳德和柴纳隆在案件中篡改证据、故意降低沃拉育行车速度等事实成立,分别判处3年和2年有期徒刑。其余6名被告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
此案暴露出泰国司法体系存在的严重问题,包括权贵阶层可能获得特殊待遇、案件调查拖延导致关键证据失效等。
目前沃拉育仍潜逃海外,其最后一项指控的有效追诉期仅剩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