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厘務局於週二(四月二十九日)針對本國一項未向政府登記的電子煙產品入口商,向司法部提出菲幣八十七億元的逃稅控案,受控告者亦包括電子煙的代理商。
厘務局長俞瑪義ROMEO P.LIMAGUI帶頭向司法部提出上述的控案。他表示:我們欲所有要進入電子煙工業的人向厘務局登記,並且繳付該納的稅款。
俞瑪義說,被控告者為以下品牌的公司職員:洪拉維亞,登卡與法蘭西斯。
厘務局所提出的控告係關於違犯一九九七年國家厘務法典,包括非法擁有電子煙產品,而沒有依照第二六三節繳付國內消費稅,沒有在第二五四節之下納稅,因此是逃稅,以及沒有依照第二五五節提報國內消費稅申報書。
俞瑪義說,以後將針對非法的電子煙商人提出更多刑事案。
他又警告:無論你的營業規模大或小,只要你販售非法的電子煙,便會被監禁。(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