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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确定开始建立,2029年前落地!
2024-7-28 22:49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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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一直以来,只要本人涉及刑事犯罪,其犯罪记录将会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甚至影响到子女的就业,更有人将其形容为“连坐”。社会各界对此多持批评态度,建议国家尽快建立“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呼声很高。有人大代表多次提议,但一直未见国家层面的正式文件

如今,随着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犯罪前科消灭制度”也正式搬上了国家改革层面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所谓的犯罪记录封存,并不是犯罪记录完全消灭、销毁,而是执法机关在一定范围内查询和使用,对于一般的升学、就业、参军等方面,则不再受到影响。从对个人和子女的升学、就业方面来说,轻微犯罪的影响将不再存在,可以简单理解为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前科消灭”。不过,这里面有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应的犯罪只是轻微刑事犯罪,而并非所有犯罪。至于轻微刑事犯罪的是哪些犯罪行为、哪些罪名、何种形式处罚范围?《决定》还没有规定,这需要后续的具体改革意见和相关规定的出台。从法律界的普遍观点来看,类似于帮信罪、醉驾等典型的轻微刑事案件,应该都会纳入“犯罪前科消灭”的范围

第二,“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只是刚刚正式纳入改革决定,至于何时落地现在还不好说,但会很快,因为《决定》规定规定了“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改革的决定作出后,制度落地不会一蹴而就,但也不会等到最后的验收节点,在2029年之前我们一定会看到具体的改革措施。

第三,“轻微犯罪记录”如何封存、封存期限多久、如何监管等,也有待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是国家法治的进步,同时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法治建设和改革的方方面面,我们期待各项具体规定和措施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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