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總統反有組織犯罪委員會表示,司法部週五對前班班市長郭華萍(Alice Guo)等人提出62項洗錢指控。
總統反有組織犯罪委員會指出,針對郭華萍的洗錢案已提交至丹轆省卡帕斯市區域審判法院審理。
指控包含26項違反《反洗錢法》第4(a)條的罪名,涉及處理代表、涉及或與非法活動所得收益有關的貨幣工具或財產。
另有5項違反同法第4(b)條的罪名,關於轉換、轉移、處置、取得、持有或使用此類貨幣工具或財產的行為。
最後,31項則涉及第4(d)條的罪名,關於企圖或共謀實施洗錢犯罪。
就在兩天前,郭華萍親自向司法部提交針對其逃稅、偽造文書及貪污指控的反宣誓書。
郭華萍的辯護律師哈米拉(Nicole Jamilla)堅稱面臨這些刑事指控的當事人無辜。
郭華萍另在巴石法院面臨嚴重人口販運案、在描仁瑞拉市法院的貪污案,以及丹轆法院的重大虛假陳述案。
馬尼拉法院也受理撤銷其公職資格請願,丹轆法院則審理取消其出生證明的請願。
郭華萍目前羈押在巴石市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