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场上贴有”VAT REFUND FOR TOURISTS”标志的店铺,就可以享受到退税服务,同一店铺当天累计消费超过2000泰铢(约402人民币),就可以开具退税单,消费金额为2000-2499泰铢,可退税款为80泰铢(约16人民币)。退税流程如下:
(1)每人在同一家店一天内至少消费2000泰铢(约402人民币)。 (2)在购物当日向商店索取 PP10表格和原始发票。自购买之日起60天之内,退税申请需人携带所购物品从国际机场离境。购买之日计为第一天。 (3)海关手续:在国际机场 (素万那普、廊曼、清迈、普吉、合艾、乌塔堡、甲米和苏梅岛、苏腊塔妮 、媚筱廊)托运行李前向海关出示您的购物凭证(PP10表,原始发票和购买的货品)。 (4)退款:通过边检护照查验后,在游客增值税退税办公室提交PP10表格及所有原始发票申请退款。
注意:奢侈品,如珠宝、金饰、手表、眼镜各种类型的笔及价值10000 泰铢(约2011人民币)或以上的商品需在游客退税办公室向查验官再次出示以供复验。若该笔退税款金额超过30000泰铢(约6034人民币),将以汇票或信用卡账户划账的形式支付给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