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與起草1987年憲法公職人員問責條款的前大理院大法官阿斯古那(Adolf Azcuna)表示,副總統莎拉·杜特地的彈劾審判若能在第19屆國會6月13日休會前啟動,即可延續至7月召開的第20屆國會。
阿斯古那在臉書發文指出,必須先由參議院宣讀彈劾條款並送達副總統,才能啟動參議院對該案的管轄權。一旦完成此程序,審判將自動延續至新屆期。
此見解與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杜仁珍諾(Francis Tolentino)主張“未決彈劾案隨國會屆期失效”的立場相左。
阿斯古那強調,彈劾審判屬制憲權力範疇,不受“未決議案自動失效”的立法規則限制。
“憲法明文規定審判必須‘進行’(proceed),意即須持續至完成為止。”他引用親自參與起草的憲法第11條解釋:“若任由案件失效,審判就無法進行。既然憲法要求必須進行,自然意味著不會失效。”
阿斯古那警告,駁回案件將嚴重違反憲法要求眾院提交彈劾案後參議院須“立即”(forthwith)組成彈劾法庭的強制規定。他特別說明“立即”在法律上意指“毫不延宕”,菲語官方版本更使用“agad-agad”(即刻)的強烈措辭。
據悉已有數份決議草案以時間不足為由要求終止審判,杜特地盟友參議員“石頭”黎拉羅薩(Ronald "Bato" Dela Rosa)坦承主導其中一份草案。
眾院雖於今年2月通過彈劾案,但參院以休會期及未經全會報告為由遲未處理。原訂6月2日宣讀彈劾條款,後被參議長伊斯古地洛(Francis "Chiz" Escudero)延至6月11日——即本屆國會休會前最後一次會議。
阿斯古那補充,即便駁回決議獲通過,第20屆國會或最高法院仍可撤銷此決定。但僅有當初投贊成票的參議員能提請覆議,這意味著反對駁回的議員若想保留覆議權,必須在表決時與多數派共同投下贊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