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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能当挡箭牌!菲男子强迫女友被判40年
2025-6-25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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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最高法院近日作出一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判决:即便双方为恋人关系,若未经同意强行发生性关系,仍构成强奸罪,且可被判处最高40年有期徒刑。


案件中,一名男子与受害女子为恋爱关系,某日晚间男子到女方家中探访,见对方独自一人,便提出发生性关系。女子以生理期为由拒绝,男子随即以将两人过往亲密影片泄露为威胁,强迫对方就范。



事后,女方祖母注意到其内衣上有血迹,追问后得知真相,随即报警。男子在法庭上辩称两人是情侣关系,性行为属“你情我愿”,试图以所谓“甜心理论”自证无罪。但法院明确驳回其说法,强调恋爱关系并不等于持续授权,一旦出现明确拒绝,任何强行行为即为强奸。


最终,法院裁定男子构成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刑期最高可达40年。同时要求其向受害者支付22.5万比索赔偿金,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赔偿及惩罚性赔偿,每项7.5万比索。所有赔偿金额将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息,直至全部偿清。


法院强调:“爱不是借口,恋爱关系也不能成为凌驾于他人意愿之上的免罪牌。尊重是感情中最基本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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