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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對中國援建大橋發「環境保護令」
2025-7-2 02:37
菲律宾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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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大理院發言人卡米爾。丁律師(Atty. Camille Ting,音)週二宣布,大理院已針對薩馬爾島—納卯市連接橋(SIDC)項目發出了環境保護令。

丁律師表示,根據該令狀,請願案中的被告方須在收到令狀後10日內提交經核實的回應,此期限不得延長。

環境保護令是菲律濱司法體系中的一種法律救濟措施,旨在保障公民享有平衡健康生態環境的憲法權利。

不過,丁律師澄清,大理院並未命令政府停止該項目建設。

她表示,大理院已將請願方申請的臨時保護令轉交加牙鄢黎奧洛市上訴法院審理。

丁律師向記者說明:“若臨時保護令獲批,工程將暫停施工。”

此案源於一項請願,要求大理院命令被告方永久停止薩馬爾島—納卯市連接橋項目的建設工程。

請願方主張,該工程將對天堂礁(Paradise Reef)和希松海洋保護區(Hizon Marine Protected Area)的珊瑚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請願方包括:Ecoteneo組織主任桑托斯(Carmela Marie Santos)、永續發展干預行動組織執行總監佩納爾弗(Mark Peñalver)、Dyesabel菲律濱主席卡米洛(Marvelous Camilo)以及永續納卯運動(Sustainable Davao Movement)。

本案被告方包括公造部、環境部、薩馬爾島陸地與海洋景觀保護區管理委員會,以及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薩馬爾島—納卯市連接橋完工後將成為全長4.76公里的免收通行費的四車道大橋,連接納卯市R. Castillo–Daang Maharlika交匯處與薩馬爾環島公路。

公造部在上週六表示,該項目目前進度已達38%。

此項目資金來源為中國官方發展援助。

公造部統一項目管理辦公室—橋樑管理集群為項目執行機構,中國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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