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倪浩 张依依】7月4日,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27.7%-34.9%。决定自7月5日起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期限5年。商务部同时在公告中表示,在去年8月29日对此案进行初裁后,欧盟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及时主动提交了价格承诺申请。经过审查,商务部对这一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价格承诺决定予以接受,涉及欧盟34家白兰地企业将不再征收反倾销税。
当天,商务部对该起反倾销调查案进行了详细的程序披露。《环球时报》记者发现,自2024年1月5日立案以来,商务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其中包括问卷调查和实地调查,并充分保障利害关系方权利,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去年8月29日,商务部发布对该案的初裁公告,认定欧盟白兰地在中国市场存在倾销。去年10月,中方延迟一个月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在11月将这一临时措施由之前的缴纳现金保证金改为用“保函”代替“现金”。
之后,商务部两次发布公告,最终将调查期限延长到7月5日,并在终裁公告中决定接受欧方的价格承诺申请,对34家主流的欧盟白兰地企业不再征收反倾销税。
从维护中欧经贸大局、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中方在本案调查中一直秉持审慎克制的做法,受到了欧方相关企业的欢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7月4日在终裁公告公布之后表示,中方一贯主张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本案中决定接受价格承诺再次展现了中方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摩擦的诚意。7月5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进一步阐述了中方终裁决定的具体考虑,表示中方调查机关在本案中依法对有关价格承诺申请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充分考虑了国内产业的实际状况,认为本案终裁采用价格承诺方式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张健5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中方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白兰地反倾销案的处理可以说是贸易救济措施中的一个范例。首先,反倾销措施本身是世贸组织(WTO)认可和允许的合法手段,旨在防止不公平竞争、避免对本国产业造成严重损害。中方启动这一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完全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惯例;其次,在对本案的具体处理上,中方不仅注重维护国内产业的正当权益,同时充分考虑了欧洲企业的合理关切以及中欧贸易往来的大局,展现出灵活、务实的态度。
采访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史晓丽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国接受欧盟出口经营者做出的价格承诺是负责任之举。她分析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WTO《反倾销协定》均允许出口经营者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调查机关认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有权作出不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史晓丽认为,在美国政府大幅实施单边关税措施进而引发全球企业经营危机的当下,中国此举无疑给欧盟相关企业提供了纠错和在中国市场依法依规稳健发展的机会,同时也为中欧经贸关系向好发展创造了条件。
张健认为,中方通过这一案例传递出明确信号:贸易救济措施应服务于促进双方贸易健康有序发展,而非以保护主义为目的。这样的做法对于欧洲也有借鉴意义——即贸易救济措施应兼顾多方利益、通过对话与协商妥善解决分歧。
北京外国语大学欧盟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崔洪建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方此次通过价格承诺妥善解决白兰地一案,为当前中欧在电动汽车问题上的磋商提供了有益借鉴。他认为,作为欧盟核心成员国也是本案重要受益方的法国有望在妥善处理中欧贸易分歧、推动欧方积极回应中方关切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对欧盟白兰地反倾销调查案中,中方展示出解决中欧贸易分歧的诚意,为中欧更多的贸易分歧的解决打了“样板”。在眼下全球经贸环境下,欧方若坚持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一再展现强硬立场,实际上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最终伤及中欧双方企业的切身利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4日在回答记者问时也明确指出,希望欧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加强对话沟通,共同化解经贸分歧,为巩固和扩大中欧经贸合作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