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在国家统一实施的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基础上,鼓励各省结合实际,进一步巩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资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具体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等由各省自行确定。
中央财政统筹考虑地方资助政策实施效果等,继续予以奖补,适时研究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资助制度。同时,各省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经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接受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