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理院已推延原定10月13日舉行的摩洛國穆斯林棉蘭佬自治區(BARMM)議會選舉,裁定現行選區重劃法律——新近通過的《第77號摩洛國自治法》(BAA 77)及其前身《第58號摩洛國自治法》均屬違憲。
“由於缺乏有效的選區劃分法律,2025年10月13日將無法舉行摩洛國自治區選舉。”大理院透過發言人卡米爾·丁律師(Atty. Camille Ting)聲明。
她補充說明:“必須依據《摩洛國組織法》、國家法律與憲法,制定全新且合憲的選區劃分法律。”
《第77號摩洛國自治法》即《2025年摩洛國議會選區重劃法案》,旨在重新分配原屬蘇祿省的七個議席;而其前身《第58號摩洛國自治法》則創設了該區域的議會選區制度。
大理院裁定摩洛國過渡當局應於10月30日前確定選區議席分配,而選舉署最遲須於2026年3月31日前辦理選舉。
《第77號摩洛國自治法》於2025年8月19日通過,同年8月28日簽署成法,旨在蘇祿省脫離摩洛國自治區後重組議會選區。大理院宣告該法無效基於下列理由:
首先,違反《選民登記法》第5條禁止選舉期間開始後更動選區之規定——該法於2025年8月19日通過時,選舉期已於8月14日啟動。
其次,該法抵觸《摩洛國組織法》要求各選區應盡可能由相鄰區域組成之規範。丁律師指出,此法將南蘭佬省、北馬銀蘭佬省與古島市部分地方政府單位劃入非相鄰選區。
大理院進一步宣告《第77號摩洛國自治法》前身——《第58號摩洛國自治法》(即《2024年摩洛國議會選區法案》)亦屬違憲。丁律師解釋,作為先前選區分配依據的《第58號摩洛國自治法》無法恢復適用,因該法基於仍包含蘇祿省的過時框架制定。
丁律師強調此判決具立即執行力。
選舉署署長喬治·加西亞(George Garcia)回應稱:“現已明確我們無有效法律可執行,選舉署須從零開始。”
“此刻主導權在摩洛國議會手中,我們將等待其採取行動並完成合規程序。”
總統府發表聲明認可該判決“為確保首屆摩洛國議會選舉立基於堅實憲政與法律基礎的關鍵步驟”,
並強調“當局堅定維護和平進程、強化民主制度及保障摩洛國全體公民政治權利的不可動搖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