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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抢功不违法?DILG明确投诉流程教你正确举报
2026-1-19 11:11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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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内政与地方政府部(DILG)近日提醒公众,在举报地方官员“爱出风头”(anti-epal)行为时,务必通过法律规定的正确渠道,否则投诉可能被驳回。


内政部长乔尼维克·雷穆拉表示,公众可对违反规定的地方官员提出行政诉讼,惩罚可包括预防性停职到正式停职不等。DILG指出,根据1991年《地方政府法》(Republic Act No. 7160),涉及村(Barangay)官员的投诉必须提交至相应的上级治理机构,如市议会或镇议会。



DILG国家村务办公室主任丹尼斯·维拉塞尼奥进一步强调,投诉不得同时提交给上级议会与监察专员办公室,否则可能因“forum shopping”(挑选法院)而被驳回。提交投诉时必须附上正式文件和相关证据。监察专员办公室依法律对所有民选或任命官员享有纪律处分权。


反“抢功”规定禁止官员将姓名、照片或标志印在政府资助项目上,以借机增加个人知名度或选举优势。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在签署国家预算时,也重申政府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禁止官员借发放现金或其他援助谋取个人政治利益。


DILG呼吁公众,举报地方官员时请遵守法定程序,选择正确论坛提交投诉,并确保证据充分,以免浪费司法资源,也确保违规官员真正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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