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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17个部门联手围剿外资人头户房地产业!
2026-1-2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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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泰国政府正式向“外国人用泰国人当人头买地、炒房、控股公司”的灰色产业链宣战。泰国商业发展厅近日牵头,联合全国17个政府部门启动联合调查机制,对外国人透过泰国人代持土地、房产与公司股份的违法行为展开全面清剿,首批锁定高达21,459家疑似“人头公司”进入重点核查名单。


泰国商业发展厅厅长普汶蓬·奈纳巴功表示,长期以来,大量外国资本利用法律漏洞,让泰国人挂名当股东、当业主、当法人代表,实际却由外国人幕后操控,非法掌控土地、房地产项目、农业用地及商业资产,这种“人头户”行为已经严重破坏国家经济安全,也冲击本地商人的生存空间。


此次联合行动涵盖企业注册、土地登记、外资投资、税务、反洗钱、刑事调查等多个系统,17个单位将首次实现数据联网,包括公司股权结构、土地持有信息、资金流向、项目开发记录等,透过科技比对,精准锁定“挂名人头、实际外资”的违规结构。



官方指出,不少外国投资者过去通过泰国人名义成立公司,再以公司名义买地、开发公寓、经营农场,甚至囤积大量房产出租牟利,表面合法,实则规避外资持股限制。这类操作在曼谷、芭堤雅、普吉岛、清迈等热门投资区尤为严重,已经推高房价、挤压本地人置业空间,引发社会不满。


此次行动也获得监察专员系统的强力推动,要求商业发展厅必须“动真格”,不能只查表面,而要追到幕后实际控制人,切断人头链、资金链与法律保护伞。


在法律层面,泰国将同时动用《外商经营法》《土地法》《反洗钱法》《特别案件调查法》以及税务法规,对涉案的泰国人头、外国幕后老板以及中介、律师、会计事务所一并追责。一旦认定违法,泰国人可能因协助外资规避法律而入狱,外国人则可能面临驱逐、资产没收与刑事起诉。


根据现行法律,泰国人若充当人头替外国人持股或持有资产,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100万泰铢;外国人非法经营或持有资产同样将面临刑事责任,若拒不整改,还将每天追加高额罚款,直到违法行为终止。


当局强调,这次不是“做样子”,而是要彻底清理灰色外资势力,同时向合法外国投资者释放明确信号:欢迎依法投资,但绝不容忍钻法律漏洞、用泰国人当傀儡掠夺国家资源。


泰国政府也将通过各国商会、使领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机构,对外资群体进行统一告知,避免“误踩红线”。但对于明知故犯、长期操作人头结构的资本集团,这一轮风暴,恐怕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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