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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检察机关发声:乱评案件或成被告甚至坐牢
2026-1-25 17:18
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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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头条专讯:泰国检察机关近日向社会发出严厉警告,提醒广大网民尤其是所谓“键盘侠”,在社交平台上随意评论、定性热点案件,可能触犯刑法与《计算机犯罪法》,轻则被起诉,重则面临监禁风险,甚至有人会从“指责他人”反转为“自身成被害人或被告”。


2026年1月25日,泰国公民权利保护总检察署署长高森瓦·英杜占永在个人社交账号发文指出,任何人在网络上的发言都可能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而越界评论同样会侵害发言者自身的合法权利。一旦触及诽谤罪或计算机犯罪法,将依法追究刑责,最高可判入狱。


他直言:“请停止评论那些我们并不了解的事情。你没有在案发现场,你只是凭感觉和立场发声。但每一个帖子、每一条评论,都会被永久记录,未来都可能成为起诉你的证据。”


高森瓦强调,很多网民在社交网络上看似“人多势众、声援不断”,可一旦走进法庭,却往往“孤身一人”。被告席上,真正承担法律后果的只有自己,而网络上的围观者不会为你出庭,也不会替你坐牢。



他进一步指出,当一宗案件已经被报案并进入司法程序后,调查官员依法有权调查取证,法律要求他们查明事实并依法处理。事实的真相需要时间才能浮现,公众应当耐心等待司法结果,而不是急于下结论、抢着站队。因为当最终调查或法院裁决与网络舆论不一致时,曾经发帖定罪他人的人,将面临依法追责的问题。


现实中,不少人正是在“情绪化发言”之后,才慌忙跑到公民权利保护总检察署请求调解、道歉,希望以此减轻法律后果。检方提醒,事后补救只能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无法抹去违法事实。


高森瓦还指出,在现代社会,“懂法律、有法律意识的人才有优势”。有的人原本是嫌疑人,却因依法维权反而成为受害者;而不懂法律的人,即使一开始是受害者,也可能因为错误应对而把自己送上被告席。


他呼吁民众,在面对网络争议与社会热点时,应以证据而不是情绪和信念发声。泰国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都明确保障每个人的人格尊严、言论自由与平等权利,但同时也规定,任何侵害他人人格尊严、进行歧视、诽谤或贬损人性的行为,都将受到刑事处罚并需承担民事赔偿。


为此,检方提醒公众,若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拨打泰国检察热线一一五七,或前往遍布全国的一百多家公民权利保护总检察署分支机构寻求法律咨询与帮助。


高森瓦最后强调:“法律是用来保护每一个人的,不是用来惩罚无辜的。请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因为无知和冲动,让法律来惩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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