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部于8月17日週六表示,是否實施國際刑警組織對參與杜特地政府禁毒戰的人員發出的可能紅色通緝令,最終將由菲律濱司法當局和執法人員決定。
司法副部長描斯計斯(Raul Vasquez)在新聞論壇上發表聲明稱,如果國際刑警組織與國際刑事法院達成協議,並且國際刑事法院對相關人士發出逮捕令,這將是菲國的立場。
他說:“假設國際刑警組織會接受要求並發出紅色通緝令,最終將由菲律濱當局、司法、執法部門來決定是否實施它。”
描斯計斯的這番言論呼應了司法部長黎穆惹(Jesus Crispin Remulla)先前的聲明,他稱,雖然菲律濱已經退出國際刑事法院,但菲國仍然是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
他補充說:“無論菲律濱是否接受這一點,均不能忽視其義務。但請記住,所有紅色通緝令的執行與否,均取決于當地主管機關的裁定。”
據國際刑警組織說,紅色通緝令是“向世界各地的執法部門發出的請求,要求尋找並逮捕正在等待引渡、移交或類似法律行動的人”。
國際刑警組織表示,紅色通緝令“不是國際逮捕令”,並補充說,“成員國依據自己的法律決定是否逮捕相關人士”。
描斯計斯表示,如果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此事將透過菲國警進行協調,菲國警已被指定為菲國的國際刑警組織國家中心局。
他說:“菲國警是一個協調機構,如果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它將是執行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