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泰国政府正在推进对2017版《政府采购与物资管理法》的修订工作,旨在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减少项目浪费与资金损失,避免公共财政出现“冤枉钱”支出的情况。
据泰国副总理兼法律事务负责人巴功于6月28日透露,目前相关修订草案已提交至副总理兼财政部长艾尼提审议,后续将按照程序推进,包括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中央会计司将率先启动草案意见收集,随后形成正式版本再次面向公众征询意见,整体流程预计约需2个月完成,并计划在今年9月提交国会审议。
巴功指出,此次修法的核心在于强化监管与责任机制,从源头降低腐败风险,同时也将对履约良好的优质承包商给予更多政策支持与便利。
修订重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提高政府承包商筛选标准,不仅考虑最低报价,还将重点评估企业对国家贡献、履约能力及历史业绩,包括是否按时完工、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以防止承包商中途弃标或低价抢标后失信行为再次发生。
第二,在工程开工前明确承包方责任,合同中将加入更严格的问责机制。例如,若因承包商原因导致事故或损失,包括施工设备坠落造成车辆或人员损害等情况,将先行警告处理;若累计发生3次违规,政府可直接解除合同,以提升执行效率。
第三,要求承包商在开工前缴纳相关保证金,以降低违约风险,增强项目执行约束力。
针对长期存在的政府项目荒废问题,巴功表示,这一问题是改革重点之一。他已与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及审计机构进行讨论,希望在反腐监督与项目执行之间建立更清晰的界限,避免因程序拖延导致公共工程长期停滞。
他强调,目前全国范围内存在大量搁置项目,涉及巨额公共资金损失。如果能够推进使用,应尽快恢复建设与投入运行,避免继续造成财政浪费,使“公共资金真正发挥应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