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指南旨在推广无现金或非接触式收费系统,从而改善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根据新的联合备忘录2024-01号规定,未安装电子收费设备(ETC)或射频识别装置(RFID)的车辆,以及RFID余额不足的车辆,将面临罚款。此外,新规定还赋予了陆路交通局(LTO)更大的执法权力,以确保收费公路规则的执行。
具体处罚标准包括:未安装有效RFID或ETC设备的司机,初次违规将被罚款1,000比索,第二次违规罚款2,000比索,后续每次违规将被罚款5,000比索。对于余额不足的车辆,初犯将被罚款500比索,第二次违规罚款1,000比索,后续每次违规罚款2,500比索。使用伪造、篡改或假RFID设备的司机,也将面临相应的罚款。
收费监管委员会(TRB)此前表示,涉及RFID违规的司机约占高速公路用户的9%,这些违规行为已导致收费站出现不必要的延误和长时间排队。新的规定实施后,有望减少此类现象,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