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7日的参议院财政小组委员会听证会上,财政部长拉尔夫·雷克托(Ralph G. Recto)透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BIR)正在制定该法案的实施细则。该法案于6月27日获得通过,并在两院会议委员会审议后确定了最终版本。
雷克托指出,新法案只适用于年收入超过300万比索的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预计明年将为政府带来约200亿比索的税收。
雷克托还补充说,尽管新法案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为12%,财政部和国税局可能会首先实施0.5%的临时消费税,而非预定的3%税率。
这一新政策旨在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并确保主要在线服务提供商如Netflix等能够有效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