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日电 题:如何理解“安全的发展、发展的安全”这一人权实践理念?
——专访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翟崑
中新社记者 朱方芳

2025年末,中国人权研究会组织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交流团访问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与当地相关机构共同主办“人权与发展”“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研讨会。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区域与国别研究院副院长翟崑作为与会成员,与东盟国家学者共同探讨人权发展理念和实践路径,并就“安全的发展、发展的安全”这一人权实践理念接受了中新社“东西问”专访。
差异在于制度化路径与政治权利的展开方式:中国以国家主导的方式推进“以人为本的发展”,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较强的动员能力;印尼与马来西亚则在制度设计上引入更明确的人权治理机制,两国均成立了国家人权委员会,承担监督、调查、教育与政策建议等功能。中国更多通过联合国与双、多边合作阐释自身人权理念;印尼、马来西亚则均参与东盟人权机制,开展相关事务的区域合作,受到《东盟人权宣言》与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制度框架影响。
总体而言,三国都把“安全的发展、发展的安全”视为人权实践核心,但在实现方式上有所不同,共同构成了全球南方国家探索多样化人权保障道路的典型样本。

2025年8月5日拍摄的雅加达市区。中新社记者 李志全 摄
这一主张是对《发展权利宣言》确立的“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这一理念的现实回应。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有助于在资源有限、矛盾突出的情境中明确优先顺序,把资源优先用到保障生存和发展的底线上来。
中国和东盟国家在长期合作中形成的一个共识是:发展与安全是相互支撑的。发展能够减少不安全因素,而稳定的环境又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这种“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治理逻辑,构成了中国与东盟在推进区域合作、参与全球治理中的重要共同语言。

2025年8月27日,广西南宁市,参加“共享新机遇 携手向未来”——2025境外媒体看广西采访活动的媒体记者参访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中心。中新社记者 黄艳梅 摄
一是数字鸿沟导致发展权不均等。网络信号覆盖、设备负担能力和数字素养差异,可能使部分群体难以平等获取教育、就业、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等信息,影响其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能力。
二是虚假信息与网络操纵破坏社会安全秩序。虚假谣言、宗教煽动、族群对立内容很可能扰乱公共秩序。
三是个人信息泄露与网络诈骗侵害民众的财产与人身安全。数据滥用、跨境电信诈骗在东南亚地区频发,数字时代的隐私权更易遭侵犯。
四是算法偏见造成新的不公平,影响平等权与劳动权。算法可能在招聘、信贷等数字平台中形成结构性歧视,影响弱势群体获得“平等机会”的权利。
共同挑战也意味着中国与东盟在数字人权保障上存在广泛合作空间。一是以数字基础设施合作提升发展的可及性。中国可与东盟共同推进“数字丝绸之路”与人工智能赋能的普惠计划,在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中心、5G等领域扩大投入,使边远地区民众获得更均等的发展机会。二是推广数字公共服务提升社会保障覆盖面。中国可与东盟合作探索电子政务、数字医保、线上社会救助等业务项目开发,让弱势群体更容易获得公共服务。三是加强数字安全合作能更有效保护个人权利。中国可与东盟在打击网络犯罪、治理虚假信息、保护个人数据方面加强协作,降低个人受害风险。
“中国人权治理方案”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西方自由主义范式的公共产品。它强调:人权应置于国家现代化与社会整体转型的大框架之中,重视结构性减贫、公共服务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秩序稳定对人权的基础性意义;同时,反对以人权为名搞地缘政治对抗和制度输出。中国试图证明:在坚持联合国框架下人权基本原则与共识的前提下,不同国家、民族、文明可以探索各具特色的人权实现方式,从而让全球人权治理从单一话语中心走向多元共存互鉴。

当地时间2024年3月14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在日内瓦举办主题边会。图为会议纪念品中国折扇,上写“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中新社记者 德永健 摄
未来,“亚洲价值观”可能成为中国周边乃至全球南方国家在人权保障上的一项公共产品。它提供了一条更贴近发展中国家经济阶段和治理条件的路径,将人权理解为通过发展改善生活、通过安全降低脆弱性的实践过程。中国和东盟完全可以将“民众过上更好生活”作为目标,把发展与安全落实到具体政策和合作举措中,推动亚洲价值观成为区域人权保障的重要价值导向,形塑人类文明新形态,最终实现“人的解放”这一保障与发展人权的根本目的。(完)

翟崑。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