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近日,中国香港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帖讲述了自己近日在越南旅游时遭遇扣账卡被盗的经历。图自港媒据该网友分享的银行通知信息显示,盗卡者似乎以为“捡到宝”,尝试在1月6日晚约8点半于当地一家手机店消费1325万越南盾,但因故被拒绝。另一张截图显示,盗卡者随后又前往当地一家酒店进行消费,金额约合4051港元,“由于港元储蓄账户余额不足,该笔交易也被拒绝。”扣账卡是直接关联存款账户的支付工具,...
据越南媒体laodong报道,越南兴安省公安部门于1月17日通报,兴安省北东兴乡( xã Bắc Đông Hưng)公安发现并处理了一名外国人违反出境、入境、过境、居留和往来规定的案件。

具体情况是,2026年1月13日,北东兴乡公安通过侦察和掌握辖区情况,发现一名外国人(W-L-G,1975年出生,中国籍)在辖区内往来时,未随身携带护照、通行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或颁发给外国人的证件。
北东兴乡公安要求该外国人前往乡公安办公处,并邀请了翻译人员配合工作。
经过调查,此人承认于2026年1月10日入境越南,目的是在位于兴安省北东兴乡的一家公司工作,其妻子(N-T-T,1988年出生)担任该公司总监。
在前往购买个人用品的过程中,此人未随身携带护照、通行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或颁发给外国人的证件。
北东兴乡公安认定,该外国人未随身携带上述规定证件,其行为违反了越南政府2025年10月30日颁布的第282/2025/NĐ-CP号法令第21条第1款关于在安全、秩序、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弊端;防范家庭暴力等领域行政违规处罚的规定。
北东兴乡公安评估认为,该外国人入境越南时持有齐全有效的出入境相关证件(护照、签证、劳动许可证等),在返回居住地后也已按规定通过软件办理了暂住申报手续。其违规行为源于疏忽、迷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问询工作过程中,违规者诚恳陈述,认识到自身行为违反了越南法律。
北东兴乡公安已制作笔录,并按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