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及警察总署现向贵馆紧急举报一起疑似发生在柬埔寨境内的非法拘禁中国公民并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的严重案件,情况紧急,恳请尽快核查并采取行动。一、案件概述根据受害者逃离后披露的信息,在柬埔寨蒙多基里省一处度假山庄内,疑似存在一个非法拘禁中国公民从事电信诈骗的窝点。该地点目前仍有数十名中国人被控制,情况十分危急。二、具体位置* 经纬度:北纬12.44198°,东经107.18860°*...
菲律宾反贪法院(Sandiganbayan,又称“反贪法庭”)近日作出裁定,驳回华裔博彩业者林英乐(Jack Lam)提出的撤销刑事起诉申请,其卷入的5000万比索贿赂案将继续推进司法审理程序,林英乐需持续面对相关刑事指控。

林英乐(Jack Lam),祖籍中国广东,是菲律宾华裔博彩业从业者,曾在菲经营博彩相关业务,目前据报身在中国香港。
反贪法院第六分庭于本周三(裁定公布日)发布书面裁定,明确针对林英乐涉嫌违反第46号总统令(Presidential Decree No. 46)的起诉书内容合法有效,驳回其“案件缺乏事实依据”的抗辩。

此前,林英乐方面曾以同案被告获撤控为由,申请撤销本案起诉——其同案被告、前菲律宾移民局(BI)副局长阿戈西诺(Al Argosino)及罗布莱斯(Michael Robles),早在2021年就已被撤销相同罪名指控,林英乐据此主张自己也应免于起诉。
对此,反贪法院明确驳回该主张,指出2021年撤销阿戈西诺与罗布莱斯控罪,核心原因是两人同时被指控违反第46号总统令及掠夺罪(plunder),若同时定罪将违反“一罪不二审”原则;而这一法律保护并不适用于林英乐,因其并未面临双重罪名指控及定罪风险。
反贪法院助理法官莎拉·简·费尔南德斯(Sarah Jane Fernandez)在执笔的裁决中进一步明确:“与阿戈西诺及罗布莱斯不同,被告林英乐并未同时被控直接行贿罪及/或掠夺罪,也未因此被定罪,因此无权援引同一法律理由要求撤销起诉。”
回溯本案根源,事件源于2016年11月一起备受菲律宾社会关注的5000万比索贿赂交易。检方指控,林英乐当时通过中间人温塞斯劳·松贝罗(Wenceslao Sombero Jr.),向前移民局副局长阿戈西诺、罗布莱斯支付巨额款项,以此换取两人协助释放逾1300名在邦板牙省丰塔纳休闲园区(Fontana Leisure Park)因非法工作被捕的中国公民。
面对上述指控,林英乐始终予以否认,辩称自己并非菲律宾公职人员,且无任何证据显示其曾直接与移民局官员接触、达成交易,因此不应承担违反第46号总统令的刑事责任。
针对这一辩解,反贪法院作出回应:案件初步审理阶段,检方只需在起诉书中清晰陈述构成犯罪的行为事实,无需完成全部举证;而现有起诉书已明确列明林英乐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因此不采纳其“起诉未说明参与方式”的抗辩。
除驳回撤销起诉申请外,反贪法院同时拒绝撤销针对林英乐的限制离境令(hold departure order),这意味着在案件审理终结前,林英乐仍被限制离开菲律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检方在审理中一直将目前据报身在中国香港的林英乐称为“司法逃犯”,但反贪法院明确表示,现阶段尚未对其“司法逃犯”身份作出正式司法认定。法院指出,检方未能充分举证林英乐的具体离菲时间,也无法证实其离境时已知悉自身面临刑事指控,因此暂不认可“司法逃犯”这一表述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