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披露,该诈骗组织由被告人倪某与他人合谋成立,采用“杀猪盘”等手段骗取中国境内公民的钱财。该犯罪组织层级分明,由老板、经理、组长和业务员构成。通过逐层领导,业务员冒充女性在社交软件上寻找中国被害人,通过网上聊天和谈恋爱等手段获取对方信任,随后诱导被害人注册、充值至公司指定的赌博平台,由组长进一步引导被害人进行充值、投注,并通过操控赌博平台等手法骗取被害人的资金。
倪某作为该组织的负责人,负责日常运营和培训员工诈骗技巧等工作,非法获利金额达人民币40余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提到,“杀猪盘”是一种常见的交友婚恋类网络诈骗手法,诈骗分子以建立恋爱关系为名,通过网络交友诱导被害人投资、赌博,最终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此案的审判结果提醒社会公众在网络交友时需谨慎小心,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轻信陌生人,特别是对于涉及网上投资的提议,务必保持警惕,以免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